4月7日,珠海冠宇(688772)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FCA FiatChrysler Automóveis Brasil Ltda(Stellantis旗下公司,以下简称“Stellantis”)定点通知,将为Stellantis开发、供应12V汽车低压锂电池。根据其需求计划,该项目将于2026年量产,具体产品供应时间、价格以及供应量以最终签订的供应协议及销售订单为准。
珠海冠宇表示,本次定点标志着Stellantis充分认可公司12V锂电池系统的产品性能、设计研发、质量管控、生产制程等综合能力,公司正式进入Stellantis供应链。
据悉,汽车低压锂电池业务是珠海冠宇优势项目和差异化竞争的核心业务,经过前期的投入与深耕,公司在汽车低压锂电池方面的技术实力和发展潜力陆续获得上汽、智己、捷豹路虎等多家国内外知名车企的认可,并获得多个车型项目定点函。
除了再获国际车企定点外,珠海冠宇营收、净利也迎来双增长。业绩快报显示,2023年度,珠海冠宇实现营业总收入114.51亿元,同比上涨4.3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亿元,同比上涨275.38%。
此外,4月1日,珠海冠宇披露了《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冠宇与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单独或合称“ATL”)之间的专利争议案件中已有7个案件被ATL主动撤诉(其中,有5个ATL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其余在审案件中,已有2个ATL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
虽然与ATL之间的专利争议案件在国内取得了部分胜利,但是,德国的判决才是悬在珠海冠宇头上的达摩斯之剑。
3月19日,珠海冠宇公告,公司收到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公司应停止向德国提供、销售涉诉产品;应向ATL提供侵权行为相关信息和说明;向ATL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现阶段尚未明确具体金额;承担诉讼费用。
这也意味着,珠海冠宇的涉案产品在德国都将被禁止销售,而这也有可能影响其欧洲市场。
回溯前情,2023年3月21日,珠海冠宇发布涉诉公告,表示收到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送达的关于ATL以专利侵权为由起诉公司(被告一)及珠海冠宇电源有限公司(简称“冠宇电源”,被告二)、冠宇电源金湾分公司(简称“金湾分公司”,被告三)的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ATL称珠海冠宇及冠宇电源、金湾分公司生产和销售的相关产品侵害了原告的EP3627606B1号专利的专利权,并据此请求法院:
1、判决被告:(1)停止在德国提供、销售、进口涉诉产品;否则经法庭裁定,可对触犯行为处最高25万欧元罚款或者以最高6个月拘役的形式进行替代;(2)向原告提供一定期限内销售涉诉产品相关的制造商、供应商等信息以及一定期限内生产、交付产品的数量、价格、成本、利润等信息;(3)召回在德国境内的涉诉产品。
2、判决被告有连带责任赔偿原告一定期限内的侵权损失。
3、判决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对比来看,ATL的诉讼请求基本全部被法院判决通过。不过,珠海冠宇并未就此放弃。其在判决公告中表示,本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公司有权并将向德国慕尼黑高等地区法院提起上诉,亦将积极通过申请专利无效等措施切实保护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已在德国提起专利无效申请,同时,该案件美国同族专利的涉诉权利要求已在美国侵权诉讼庭审中被陪审团认定无效。
也就是说,珠海冠宇将会继续上诉,且EP3627606B1号专利的美国同族专利的涉诉权利要求已经在美国被陪审团认定无效。
由此看来,珠海冠宇在该专利权案件上还有翻盘的可能。然而,有媒体指出,这件欧洲专利EP3627606B1号在美国的同族是US10833363,虽然在美国德州东区地方法院陪审团的判决中被认定无效,但是被美国专利商标局被认定有效。
总的来说,珠海冠宇能否通过在德国上诉化解此次危机,以及同一个专利在美国存在两种判决结果,是否会影响该专利涉及的珠海冠宇的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且行且看。